6月13日,记者在青海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区(园区)安全生产专业督导服务动员部署会上得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组织对全省12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行委、园区)开展为期三年的专业督导服务工作。
此次专业督导服务工作以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总体目标,充分利用省内专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帮助重点地区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莫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