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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对标对表反馈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6-19 08:45    编辑: 成忱         

  连日来,省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动员会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督导组的要求上来,严格对标对表,边督边改,狠抓工作落实。

  为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涉及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的整改落实,省纪委监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整治彻底,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整改方案针对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四个方面问题,提出14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清、方向准、任务明。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督导组和省委要求;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营造“打伞破网”强大声势;落实省、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逐级调研督导检查机制;实行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片指导和包案督导;在全省组织开展“‘打伞破网’攻坚行动”;及时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统筹力量强化审查调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健全沟通反馈机制。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会商,实现纪法衔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信息共享,及时反馈线索办理结果;落实县市区以上纪委监委逐级月报工作制度,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落实的监督管理。三是坚持同向发力,推动同频共振。督促各级纪委监委主动与政法机关沟通对接,对已处置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案过筛,对已侦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确保打伞务尽。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启动工作问责。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加强对联系地区党委政府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的日常监督力度;对工作推动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压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对履责不力的单位进行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