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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优化驻村干部生活保障措施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5-26 08:50    编辑: 马燕燕         

  今年,省委组织部进一步优化驻村干部生活保障措施,突出抓好“一明确两提高”,确保战斗在扶贫一线的7030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心无旁骛扎根一线致力脱贫。

  明确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在足额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青海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发放,明确为每人每天60元,并与日常考勤挂钩,切实解决了以往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不一、责任不清、难以落实的问题。

  提高驻村工作经费标准和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标准。出台《青海省驻村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驻村工作经费支出、报销和管理。规定县级财政部门每年为每支扶贫驻村工作队安排的驻村工作经费,在原定不低于1万元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万元,达到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三类支出”。首次明确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未使用公车开展工作产生的公共交通费、加油费、过路费支出可以报销,彻底解决了驻村干部普遍反映的“私车公用”费用无法报销的问题。同时,细化经费支出的审批报销流程,强化县级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管理监督责任,为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为驻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