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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指导意见》 打造青海检察版“枫桥经验”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3-29 08:45    编辑: 成忱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风险防控的要求,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指导意见》,为“一优两高”战略实施提供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记者3月28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指导意见》把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落脚点,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坚持预测预警预防,坚持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检察机关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打造“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

  《指导意见》分四大部分,23条。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紧密联系本地区工作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工作遵循,深入总结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黑恶势力犯罪综合防治,强化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强化金融犯罪综合防治,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加大刑事申诉办案力度。(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