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要求,营造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环境,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畅通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通道。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1天内登记个体户并发照。推行“一窗受理”,减少群众跑腿的次数和提交材料的份数。允许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及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作为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注销登记与设立登记同时办理,个体工商户允许使用原字号,可实施简易注销。优化药品生产流通市场准入机制,许可手续,完善药品企业退出机制,支持和优先许可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可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提高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准入服务水平,将其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审批发证时间压缩为16个工作日,当日办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2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压减到15类,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轻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同时,《意见》指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秩序,保障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假冒伪劣、价格违法、混淆仿冒、商业贿赂、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保障。加大商业标识、商标的保护力度,创新知识产权执法监督机制和方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
此外,《意见》优化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举措,全面提升动产抵押,专利、商标、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快速融资。打造青海特色鲜明、品牌化的特产网上超市,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标准。(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