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先后召开的两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我都没有出席,全委托市委副书记主持召开,扪心自问,自己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哪里?市委的主体责任在哪里?‘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体现在哪里?巡视反馈的这些问题对我来说如同当头一棒……”
干部履职,既要干在实处,又要做事到位。少数干部“心不在焉”,履职过程耍“滑头”,出工不出力,要么装腔作势,充当“南郭先生”。由此,造成政策落不到地,“最后一公里”梗阻,群众应得的优惠跑冒滴漏。这些现象充分反映,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责任意识“昏昏欲睡”,宗旨服务意识弱化。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俗话说得好,衣烂从小补,病从浅中医。处理干部的违纪信访,也需要查早查小,及时将问题解决在量变阶段。搁置一年半载,线索会更加模糊,给查证带来不利。也可能让问题发酵,形成不稳定因素,或者演化为大的贪腐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去更大损害。倘若在问题初期,便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便可以挽救干部,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其位,谋其政。身为干部,需具备担当精神,要常怀责任之心,竭尽所能,履行好本职,种好自身“一亩三分地”。然而,少数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在位缺乏责任感,心存“混日子”念头,荒芜了“责任田”。对待工作采取“拖”字诀,不思如何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怎么解决好群众的诉求。把急事拖成“老大难”,小问题拖成大矛盾,从而引发群众不满,让党的好政策“末梢梗阻”,卡在“最后一公里”。
失责必问。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党内法规,问责条例旨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问责,倒逼履职需给力,让干部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和人民赋予权力,就要将其用作为民服务的工具,把好政策变现成人民的实惠。有职不履,有责不担,站着位置不撞钟,何以为党尽忠,为民尽责?不履职,不尽责就是失责,问责堵住责任缺失、为官不为的后路。
问责必严。问责条例如同“手术刀”,专为干部切除病变,恢复健康肌体。宽是害,严是爱。对待失职干部,监管部门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擦亮“刃口”,要举得起刀子,划得开口子,割得掉“瘤子”,及早清除病灶。如果失之以严,放之于宽,把干部失职当小问题,不施手术切除,只作简单包扎,问题不仅得不到根除,反会引发更大病变。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全国上下已成共识。在经济换档,社会转型之期,干部履职需更加戮力,为民服务需更加优质,要始终把责任记在心头,把认真履职放在首位。监管部门更要打实问责的“板子”,擦亮管党治吏的法治利器,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常严,督促干部有责必担、担职必履、履职必力。(吴桂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