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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扶贫领域 深化专项治理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8-14 09:36    编辑: 马秀         

  前  沿

  省纪委监委对全省15个深度贫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突出“四个精准”,发现“六个不到位”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措施,加大对全省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

  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省纪委监委组成6个调研督导组,对全省15个深度贫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对调研督导高度重视,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一竿子插到底,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提出建议。

  调研督导全程突出“精准”

  精准谋划。省纪委监委认真对标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分别在广西、海南、青海调研督导专项治理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建军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下一步仍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求,精心设计调研督导内容、方式和环节,研究制定调研督导方案,确保调研督导重点突出,方法对路。

  精准培训。督导组下去前,聚焦问题线索处置,对调研督导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既明确工作内容,又教会方式方法,强调工作纪律,统一思想,统一标准。

  精准检查。调研督导提前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定路线,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阅案卷、入户调查等方式着力摸透情况,找准问题。期间共查阅资料、调阅复查案卷610卷(册),召开座谈会35次,走访54个乡镇、80个行政村、221户贫困户,个别谈话281人次,发现问题105个、问题线索54条。

  精准研判。调研督导结束后,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以县为单位逐一听取调研督导情况汇报,并对面上工作情况和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提出指导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有力地推动了调研督导成果的拓展和转化。

  找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调研发现,尽管15个深度贫困县在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专项治理工作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面上来看,专项治理整体推进还不够有力,县与县之间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六个不到位”。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县委、县纪委对专项治理的政治意义和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未及时研究部署。有的县除了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对专项治理提出了一些要求外,其它县级领导结合分管部门工作对专项治理主动过问或做出批示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县纪委书记参加完中央纪委调研督导组主持召开的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后,回去既不向县委或主要领导汇报,也不组织县纪委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安排部署不到位。有的县制定的实施方案存在照抄照搬或套用上级方案的情况,未将县情、存在的问题和自身实际摆进去,提出的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形式化、一般化倾向。

  ——改进作风不到位。督导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编造虚假文件的问题。比如,调研督导组经谈话和查阅资料发现,某县扶贫局为应付州委巡察组检查,编造《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

  ——力量统筹不到位。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来看,统筹整合力量还不够。有的县纪委落实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要求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数据统计不精准。有的县纪委牵头抓总的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研究谋划,工作不够深入,浮在面上。

  从扶贫领域各职能部门来看,重项目实施、轻跟踪监管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方面扶贫、财政、农牧等职能部门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跟进不及时,以业务指导代替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主动发现并向纪检机关提供问题线索、提出建议不够。

  ——聚焦主业不到位。有的县纪委工作聚焦聚力不够,对纪委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管之间的界限认识不清晰,监督重点不突出。如某县纪委专项治理工作尚停留在与扶贫领域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口头沟通或了解具体扶贫业务上,未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某县纪委在对管辖乡镇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但反过来又交给扶贫局,对后续工作也没有跟进,导致问题整改不了了之。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乡镇党委对纪委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仍安排纪委书记分管或承担其他工作。

  ——执纪问责不到位。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县级层面,大多“等米下锅”,线索来源多半是上级转办和信访举报,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还不足。有的监督检查“眉毛胡子一把抓”,检查次数多,发现问题少,查处问题的更少。有的县纪委对职能部门提供的检查报告仅仅传阅了事,深挖问题不够。乡镇纪委层面不敢、不会、不愿监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群众不信任,自身零线索、零查处情况没有得到有效改观。线索处置不规范。县乡纪委线索研判不认真、处置程序不严谨、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查调查不深入。如某县纪委在核查反映某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线索时,办案人员仅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因档案保管不善,无法提供户口资料”的证明后就草草收场,初核无任何结论,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切实加大指导推动力度

  针对此次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省纪委监委继续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措施,加大对全省面上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

  加强督促指导。认真梳理各县在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出问题清单,然后逐州逐县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安排市州纪委对贫困县开展蹲点调研检查,在完成全覆盖检查后,组织召开全省贫困县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作例会,通报交流情况,压实责任担当。对专项治理推进严重滞后,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地区,由对口联系执纪监督室对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实。对在推进专项治理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严肃进行问责。

  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督促成员单位及时移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审计、巡视巡察、职能部门监管发现的问题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大直查直办、提级领办力度,对重点问题线索紧盯不放,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进行实地督导,传导责任压力。从省纪委自身做起,带动州县乡三级纪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整改一方的综合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至少每半年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推动研究解决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定期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完善措施,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清风)

  短  评

服从不盲从干事有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随着民主政治建设和制度改革力度空前,个别“一把手”搞“一言堂”“霸权决策”独断专行的弊病得到了遏制,但是还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在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中,不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的现象,其危害性不可小觑。

  这类盲信盲从干部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欠缺独立思考,不善言所以盲从跟随,主要原因是理论知识欠缺,思想固化不会思考,人云亦云,亦步亦趋,工作缺乏创造性;另一种是缺乏担当意识,不敢言,所以投机附和,这种干部主要是理想信念滑坡,缺乏担当的魄力、怕担责。

  要破解干部“盲信盲从、投机附和”问题,让党员干部做到“服从不盲从”,不仅要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等宏观层面做文章,更重要的还是要在锤炼干部的党性修养、研究思维、担当意识等具体的细枝末节上加大力度。

  要锤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担当意识。把党性教育和理论学习作为干部提高能力、提升境界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及时进行理论知识的新陈代谢,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成果的精神内涵,增强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盲信盲从,坚持原则敢于发声。

  要培养干部的研究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让党员干部养成多学多思多想的好习惯,真正在学习中深入思考,在思考中悟出真知灼见。敢于打破常规的思维方式,敢于突破原有的框架,多维度思考问题,从而在形成新观念、提出新建议、谋划新思路、推行新决策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突破性的成果。

  要提升干部的判断能力和科学务实的决策水平。要鼓励干部把调查研究得来的第一手资料作为判断决策的第一参考和根据,将大量的零散信息收集和归纳起来,认真分析事件的外在表现和实际内涵,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学会正确判断事务和甄别虚实的有效方法,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用全面的、系统的、辩证的方法去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除此之外,也要通过规范完善“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事项表决”,探索“领导干部民主议事积分制”等形式,为干部建言献策打造制度平台和民主氛围,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党组织决策的活力细胞。(蒋军 

  声  音

把监督做实做细做精

  

  根据《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分别行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两个“专责”和两个“监督”的规定,明确了“监督”在纪委、监委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首要的基本的职责,因此,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如何真正把监督的责任扛起来、落实好,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重大的课题。

  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和《监察法》,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要精准职能定位,明确监督范围。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这是党章和宪法明确的纪委、监委在党内和国家机构中的职责定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守这一职责定位,监督工作也必须围绕这一职责定位来开展,而不能偏离这一职责定位。担当起、完成好如此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精准职能定位,明确监督范围。我们的监督是政治监督,履行的是“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做到监督到位而不越位,突出监督重点。

  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加强日常监督,突出节假日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要提醒谈话;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发挥好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完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信访举报成为纪委监委发现问题线索的“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这一重要的监督方式,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处理,真正使谈话函询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同时,对应当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的,绝不迁就。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要及时按照要求和程序移交,要坚决避免以监督代替执纪、代替问责、代替审查调查。

  要加强党的领导,增强监督合力。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动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层层压实责任,把党内监督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李小琳 

  ——摘自海南藏族自治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小琳《聚焦监督职责切实把监督做实做细做精》一文

  资  讯

省纪委监委建政治生态“健康档案”

  近日,省纪委监委建立政治生态“健康档案”,将全省8个地区、70余家单位及省管干部全部纳入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大数据平台。

  “健康档案”是省纪委监委为用好用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由6个执纪监督室分别建立的联系地区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电子台账。“健康档案”覆盖联系地区、单位、省管干部3个层面,其中联系地区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纪委监委5个单位。

  联系地区和单位的“健康档案”内容涵盖基本情况、年度重要会议资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巡视巡察工作报告和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报告、省纪委监委对联系地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资料、与联系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其它资料。省管干部“健康档案”内容包括最近一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三述”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资料、廉政回复意见、约谈记录、谈话函询和初核了结报告、其它有关资料。 (李闰玲  高文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