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之害,举世皆知。这朵妖冶之花,不但戕害人类身心健康、破坏家庭美好生活,而且损害社会正常秩序、颠倒人伦道德,已经成为世界性公害和全人类共同的敌人。
近几年,我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忠实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吸食新型毒品人数不断增多的新变化,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沉着应对,始终坚持“治本安全观”,把教育好、矫治好戒毒学员放在第一位,基本形成了适合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的戒毒青海模式,为全国积累了青海经验,提供了青海做法。
几年来,积极开展戒毒医疗新技术探索,在临床应用方面大胆引进民族医药(回医、藏医)治疗技术,戒毒效果日益显现,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几年来,不断加快教育管理新模式创新,编印青海戒毒第一本教育矫治教材,实施个性化教育,加强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为戒毒学员解矫后顺利融入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技能。
几年来,持续开拓场所安全管理新方式,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总任务,在全国率先制定现代化文明强制隔离戒毒所标准,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提高矫治质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场所安全管理等进行了有益尝试,形成了青海特色,经验被司法部首肯。
几年来,大力推动戒毒康复社会化建设,汇聚专门力量,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继2014年在全省成立首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后,目前,已经在西宁、海东、格尔木建成13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有效防止全省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脱管漏管,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下一步,全省戒毒系统将牢牢把握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把最大限度地戒治挽救吸毒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化不和谐因素为和谐因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省戒毒系统全面推行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重点在切实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强力推进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深入推动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戒毒改革等四个方面,主动作为,自觉担当,忠诚履职,促进我省戒毒工作全面发展。(宋长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