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全省人大法制机构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举办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6 09:09    编辑:马秀         

  5月30日至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第六期全省人大法制机构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参加并讲话。来自全省人大法制机构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智库专家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马伟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马伟强调,立法的政治性、法律性、实践性、专业性、规律性都很强,通过学习培训,一要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要树立大局观念,善于从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决策部署,思考问题、谋划办法、落实措施。三要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打造立法精品。四要增强协调能力,加强沟通协商,有效解决立法中的分歧意见。五要完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多学科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六要践行担当精神,努力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维护法制统一和社会公平正义。(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