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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启动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4-30 09:42    编辑: 马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民生、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村(社区)组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该机制将促使基层干部在服务的过程中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为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积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补助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各地财政部门原则上按每村(社区)每年8000元标准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给予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列专项经费,对部分欠发达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适当给予支持。同时,省财政会同司法部门制定了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