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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人居环境改变高原城乡容颜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3-29 10:28    编辑: 马秀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以来,村庄环境达到“新、亮、净、绿、美、畅”的目标,受益群众787户,有效促进了农牧区人居环境、群众收入、产业发展、社会保障以及精神文明的全面提升。图为泉吉乡冶合茂村一角。祁国彪摄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向化藏族乡下滩村张永梅使用电灶做饭。邢曼玉摄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向化藏族乡下滩村村民在老年之家休闲娱乐。邢曼玉摄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向化藏族乡下滩村村民陈富仓发展养殖业,扩宽收入渠道。邢曼玉摄

  今日视点

  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29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6.5平方米;

  全省累计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200个,占全省总数的28.8%;

  全省已建成运行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51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69.14万吨/日;

  全省2515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配置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达60.7%;

  ……

  回顾过去,一个个喜人的成就鼓舞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始终把提高住房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主攻方向,加强城乡规划统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管理体系,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省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了突出贡献。

  城市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是城乡发展的引领。

  按照国家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形成了东部城市群、柴达木城市带、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地区生态城镇以及沿青藏铁(公)路和沿黄河城镇发展带的“四区两带”城镇空间布局。

  构建起了以西宁为中心、小城市和州府县城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

  过去的五年,全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数量发展到144个,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85.83平方公里,较2012年增加了72.82平方公里,增长23.26%。

  2017年全省城镇化率达52%以上,较五年前提高了5.2个百分点。《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修编)》获国务院批准。

  全省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5%,州府和县城所在地达到65%,设市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基本实现项目全覆盖。完成39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完成3143个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75.44%,高于全国61.46%的水平。

  按照“全域青海”规划理念,积极推动省级空间规划研究,完成了《融入兰西城市群建设战略研究》等报告。

  完成了海东市、曲麻莱县等7个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修编。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完成了同仁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部省联审,新普查历史文化街区6处,历史建筑399处。

  140多万农牧民搬入新居

  走进西宁市百韵华居小区,放眼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布局整齐,风格统一,装修漂亮的高层建筑。

  在租户文君家中,记者看到房内干净整洁,结构布局合理,居家用品一应俱全,感觉特别的温馨。他告诉记者,这是一套51.44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一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才600多元。

  “住进新房让我第一次有了完整的‘家’的感觉,觉得过日子也有劲头了。不止房子漂亮,周边的环境也特别好,买菜、出行都方便着呢,相信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文君说。

  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是民生“七有”的重要方面。

  过去的五年,全省各级住建部门不断深化住建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

  过去的五年,我省城乡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29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6.5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38.7万套,全省170多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2.24平方米提高到35.7平方米,新建农牧区各类住房35万户,140多万农牧民搬入新居。同时还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78万平方米,建成农牧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130万平方米。

  过去的五年,农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累计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200个,占全省总数的28.8%。

  在16个县8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贵德县、门源回族自治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

  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快,79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投入4.5亿元完成41个传统村落保护;乌兰县茶卡镇等6个镇列为国家级特色小镇。

  门源灾后恢复建设全面完成,建设城镇居民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18.31万平方米,农牧民恢复重建1351户,维修加固6383户。

  县城供水普及率提高了6%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年间,我省将城乡环境整治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加快推动城乡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城乡发展品质水平。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进城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导。

  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藏区、东西部协作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政策、资金、技术、人才支持。

  创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报请省政府批准设立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基金,成立了青海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玉树市加快核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与上个五年末相比,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提高了6%、污水处理率提高了22.6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了22.23%、建成区绿地率提高了4.08%、城镇燃气普及率提高了17.6%。

  西宁市和海东市分别列入全国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6.4亿元。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组建了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玉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成效,9个市县(区)初步建立了数字化城管平台。

  已建成运行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51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69.14万吨/日。36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占73%。

  全省首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顺利开工。果洛藏族自治州6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已与省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联网,34座污水处理厂实现第三方专业化运营管理。

  2515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配置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达60.7%。

  如今,从乡村到城市,天山南北各族群众正乐享着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邢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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