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经营收入对我省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突出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2-22 08:31    编辑: 许娜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近日发布的全省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2元,同比增长9.2%。

  这份调查显示,我省农村常住居民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704元,增长9.7%,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30.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8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64元,增长17.7%,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71.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5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326元,增长0.4%,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0.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01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668元,下降0.4%,对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1.2%,拉低可支配收入0.1个百分点。(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