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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2-01 09:13    编辑: 马秀         

(2018年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新平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在此之前,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草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管理,保障重点支出,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总的来看,2017年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成绩来之不易。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税改革仍需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仍需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还需继续加大,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地方债务风险隐患需要重视。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要求,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预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重点突出,保障了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实际,是切实可行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做好财力组织工作。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的协同配合,增强调控政策合力。强化政策引导、体制机制保障、资金带动、基金撬动,为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认真落实财税政策,支持培植壮大财源,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财税贡献率高的企业。优化存量配置,扩大增量供给,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对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和项目投资支持力度。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转型升级,推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继续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培育创新环境。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持续做好抓自有收入和争取中央补助工作。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建立收入质量监控体系,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做大财力总量。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对接国家战略,主动适应竞争性分配改革,深入挖掘我省特殊因素,扎实做好汇报沟通衔接工作。

  二、狠抓财政支出运行,着力加强财政执行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批复下达管理,加快年初预算待分配专项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达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编报工作,改进完善财政支付方式和政府采购,建立结构优化、导向明确、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财政支出长效机制。做实项目前期,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力保障涉及民生项目支出资金需求,确保政策早兑现、早见效。强化统筹整合,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健全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监控效果。健全支出进度考评通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完善财政资金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强化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财政预决算的审计监督,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执行、规范财政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跟进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及收入划分改革,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与地方事权相匹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统一预算分配。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项目预算审核机制,细化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健全完善重点支出预算保障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扎实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着力提高提前告知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并督促各地将转移支付编入预算,报同级人大审查。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推进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健全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从预算报告和报表,逐步延伸到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绩效信息、资产管理信息和财政管理制度。跟进国家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做好环境保护税依法征收工作。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财政政策效能、财政资金效益和财政工作效率,进一步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推动绩效跟踪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机制。推进预算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和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逐步实现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财政管理、财政政策以及四本预算全覆盖,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逐步扩大向人大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