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韩 锐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文 宝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赵世斌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海明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判庭庭长;
钟 恩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祝文甲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审判庭副庭长;
王 絮为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韩 锐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那 亮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晓云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毅民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世斌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王海明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钟 恩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祝文甲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