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我省休闲农牧业产业体系初步建立
各类休闲农牧业发展到2146家, 年实现利润5.6亿元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7-12-03 09:36    编辑: 马秀         

  目前,我省各类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已发展到2146家,较2012年增加1084家,其中休闲农牧业园区45家,休闲农(牧)庄128家,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1937家,休闲农牧业聚集村、民俗村36个,休闲农牧业从业人员达到3.1万人,年接待游客达1484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利润5.6亿元。

  近年来,我省采取政府出台政策、资金引导、示范创建、宣传推介、培训交流等方式,积极推进休闲农牧业发展,产业规模逐年扩大,休闲功能日益拓展,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休闲农牧业产业体系初步建立。

  据统计,2012-2017年我省财政累计投入2540万元,在全省建设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105个,着力引导“特色明显、产业带动、绿色休闲、人文和谐”的现代休闲农牧业产业体系。为进一步明确休闲农牧业发展思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休闲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目前,我省配合农业部推介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早春到乡村去踏青”、“初夏到农村品美食”、“仲秋到田间去采摘”等精品线路18条;大通汇丰现代农业产业园、湟源县树莓种植休闲农业基地等我省11个乡村园区基地,收录到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典案例丛书。农业部已认定和推介了我省8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2个美丽休闲乡村、3个美丽田园、1家五星级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红光上村、湟源县前沟村荣获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村。

  省农牧厅经作处毛建梅介绍,休闲农牧业关键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发农业产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示范”多种功能。通过培育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促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未来全省将在西宁、海东、海北、海南等市州集中打造和提升具有观光、品尝、体验、休闲、度假、教育等多功能的休闲观光农牧业示范基地。(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