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按照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建设、民政、残联、老龄办等部门组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开展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对各类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海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扎实稳步推进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扎实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在规划制定和管理中,严格贯彻执行养老、助残等设施建设标准,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优先确保养老等设施用地;同时划定合理用地规模和服务半径,构建分层次、分等级的养老等设施体系。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市区街道、公共和居住建筑、居民生活小区过程中,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标准,并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严格按照《青海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青海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强化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进老年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老、病、残等困难群体给予优先分配;同时以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等为重点对象,有效实施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