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认真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承担涉老法制宣传教育、涉老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加大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将涉老法律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维权意识作为“法律七进”重要内容,通过以案说法、“三下乡”文艺演出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法制宣传日”、“敬老月”、“妇女节”等活动,面向全省农村、社区发放医疗、保险、救助、婚姻、财产、继承、住房等方面的法律宣传资料,有效扩大了涉老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法援渠道。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已成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921个,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受理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省、市(州)、县(区)、乡(镇)、村(社区)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和互通互联互补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援助重点。
提供优质服务,调处涉老纠纷。加强法律援助与老龄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开辟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升级改造“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7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老年人在线法律服务,为老年人及时便捷地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放宽申请条件,将涉及基本民生事项均纳入老年人受援范围,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