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争取境外债券发行,继年初成功促成发行3亿美元境外债券后,日前,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再次同意我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外币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境内机场建设、飞机组装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债务。外债本息由发行人负责偿还。
根据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馈信息,通过历时一周的路演,香港、新加坡、欧洲等境外投资者对此极大关注,踊跃认购,企业已圆满完成总额3亿美元,4年期,年利率6.4%的境外债券发行。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督促并协助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境外债券发行各项工作,加强和规范募集境外债券资金投向使用管理,确保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和境外债券本息按期兑付,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应有的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