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探索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新机制,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去年7月,省残联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与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残疾人购买法律服务合同。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团与各市、自治州分团签订了《青海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协议书》。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和履行法律援助职能,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使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当事人得到无偿、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年来,全省各州市共办结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案件280余件,受援285人,挽回经济损失388万余元。
为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将强化法治宣传作为残疾人法律服务的有力抓手,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辅导、讲座、培训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涉及残疾人家庭矛盾、抚养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利用律师、公证员的职业优势,大力开展“残疾人法制教育基地”、“残疾人维权岗”创建活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法律代写代书84份,法律咨询解答1179人次,各地共举办残疾人法律培训和辅导10期1100人次。 ( 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