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科研机构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支持,省科技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在省科技计划中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计划,以提升全省科研机构创新活力。今年,省科技厅结合全省科研机构2016年度创新绩效评价,安排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1000万元,首次对24家科研机构给予11万元至83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据了解,根据《青海省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试行)》,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科研机构自主开展基础性科研工作、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赋予了科研机构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同时对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模式有了新的探索和尝试,是推动政府管理职能向创新服务转变的有效举措,对进一步提升科研机构创新活力将发挥重要作用。(樊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