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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评论:将国家安全教育尽快融入国民教育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4-16 09:34    编辑: 马燕燕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而且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并非只是安全部门的事,也不是很“高大上”的事。因此,于2015年7月1日通过并施行的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重要意义在于,集中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知识,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公众懂得如何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安全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挂挂标语、摆摆展板、放放广播、发发资料。按照国家安全法的要求,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需要形式多样,需要将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如今已是网络时代、信息大爆炸时代、公民权益意识增长的时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不能仅依靠传统灌输模式,必须尽快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也就是在中小学以及大学里,尽快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其实并不只是军事安全、间谍问题等,总体安全观之下的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内容之多,足够中小学生及大学生在学生生涯好好学习一番,诸如小学、中学、大学各阶段都要有明确的任务分配,在相应的教材中有意识地加入相关的国家安全内容。

  在中小学以及大学里实施国家安全教育,也不宜单纯进行法律法规及理论的宣讲。可以利用媒体已经披露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新闻进行“以案说法”,比如个别人被人利用,向境外提供科技军事等情报,或非法销售、持有偷拍手表等间谍器材等等。也可利用影视剧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总之,国家安全教育要讲法律法规和理论,但不能一味“高冷”,还要接地气,跟上时代步伐,这样才会有更好的效果,才能构筑牢不可破的精神长城。尤其是对接受能力有限的中小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更当如此。(文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