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发挥卫生计生行业在控烟禁烟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建立省、市(州)、县(区)各级控烟工作网络,省级卫生计生系统率先全部实现“无烟单位”;到2018年底,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二甲以上医院及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均实现全面禁烟;到2019年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内实现全面禁烟。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单位成立全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网络及专业队伍,制定全面禁烟工作规划。各级医疗机构要率先开展禁烟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及所属各单位的禁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并结合卫生城市(镇)、健康城市(社区)、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加强控烟宣传和制度建设,将工作人员戒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其他管理规定。该委将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地禁烟工作进行抽查、暗访、评估,对不达标的地区和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王紫 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