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11-26 10:42    编辑: 陈悦         

  (2016年11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在西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青海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青海省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青海省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总预算草案,批准青海省2017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