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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财政扶持让更多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的增值收益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6-11-10 09:40    编辑: 马秀         

  我省财政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通过创新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围绕发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近三年来,省财政共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6个,扶持“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12个,有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持股协会参与持股,带动更多农民受益。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省财政厅从2013年开始进行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工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协会代表农民在龙头企业持股,持股财政资金额占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30%,持股期限5年(暂定),期满后按国家政策要求和双方意愿再作调整,同时股权和分红量化到每个农民合作社和相关农户。近三年来的实践显示,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在有效提升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形成一县一特农业产业格局的同时,让更多农民分享到加工销售的增值收益。(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