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精神,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截至目前,已为1810人解决了落户问题。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两次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本辖区无户口人员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无户口人员数量、年龄结构、无户口原因等情况,逐一登记,一人一档。目前,已建立两千多名无户口人员档案,制定解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非婚生育、其他情形8类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具体规范。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解决办理落户时,既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为他们参与社会事务、行使权利义务提供保障,又严格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利用人口信息系统网上监控功能,对无户口人员逐一查询、比对人口信息数据库,避免发生重复登记户口及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现象,杜绝在落户过程中发生假冒户口问题,防止违法人员借机漂白身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对材料不齐、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信息登记和解释工作,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赵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