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31日,由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成的国务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第五督查组,来青海督查指导工作。副省长王黎明参加督查组意见反馈会。
期间,国务院督查组先后深入西宁特殊钢集团、省能源发展(集团)大通煤矿、青海煤业集团果洛州红土坡煤矿、海西州鱼卡煤矿进行现场督查。
国务院督查组认为,青海省开展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从思想认识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得到了有效地贯彻落实。相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因地制宜,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过剩产能化解工作有效推进,取得积极成效。督查组对进一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黎明指出,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把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