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青海省市州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如下: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41名
海东市人大常委会41名
海西州人大常委会41名
海南州人大常委会41名
海北州人大常委会35名
玉树州人大常委会35名
果洛州人大常委会35名
黄南州人大常委会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