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为提高我省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和托幼机构的学生服、床上用品等纤维制品质量,省质监局联合省教育厅进一步强化了此类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管。
在校园纤维制品采购上,全省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校园床上用品和学生服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选择有资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
同时,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在接收学生服时,各采购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检查验收,需查验产品质量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核对一致性,并认真记录。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也应将一定数量校服送到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
针对全省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省纤维检验局将分别建立和完善全省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各级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定期开展校园床上用品和学生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纤维制品质量管理。(贾雪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