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