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青海省绿色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省民政厅于2016年5月10日,对筛选后的18个绿色社区进行集中评审,认为10个社区达到了《青海省省级“绿色社区”评审标准》要求,可以命名为第五批“青海省绿色社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11日至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青海省绿色社区评定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971—8202114,联系人:张金兰。
拟命名的第五批“青海省绿色社区”的10个社区名单: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香格里拉社区、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山川社区、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尕寺巷社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长宁社区、格尔木市昆仑路办事处星园路社区、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乌兰路社区、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社区、贵南县茫曲镇城南社区、玉树市结古街道办事处日吾格社区。
青海省绿色社区评定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