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日前,省旅游局决定对我省11家未续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通过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送达处罚决定书,自今年11月11日起,终止其旅行社经营业务。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28日,省旅游局对我省未续保、投保2015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的24家旅行社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了续保、投保期限;逾期之后,又于2015年10月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陈述、申辩期限。截至11月10日,除补交旅行社责任保险和已经注销的旅行社外,依然有11家旅行社仍未续保、投保2015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
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游企业分别是:1.玉树三江源旅行社有限公司;2.青海果洛玛卿岗日探险国际旅行社;3.中国青海玉树交通旅行社;4.青海新大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青海鸟岛旅行社;6.青海三江源探险旅游有限公司;7.青海博雅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8.青海环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9.青海澄程旅游有限公司;10.青海优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1.青海驷图旅游有限公司。
据悉,10月份以来,国家旅游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等文件,对进一步维护旅游者权益、严厉打击“欺骗、强制旅游购物”和“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提出了工作要求。我省根据国家旅游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给各市、州旅游部门下发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相关要求,今后我省将围绕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安全工作、旅游经营服务质量开展检查和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 杨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