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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青海省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标准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11-06 08:50    编辑: 陈悦         

  11月3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了贯彻落实《青海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建立信用等级标准,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4A、3A、2A、1A和B五个等级。

  据了解,对评定为2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在项目资本金、项目预售资金、物业保修金、贷款授信、资质升级、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而对评定为1A和B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则采取相应的监管限制措施。

  从11月份开始到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开展省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2016年1月份,对确定的企业信用等级向社会公示公布。并根据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2016年,将省内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纳入到信用评价管理范围内。(邢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