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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将50%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州市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8-24 09:08    编辑: 许娜         

  今年以来,省水利厅通过进一步清权、晒权、削权、束权等举措,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8项,较2013年减少了50%,有力促进了权力“打捆归位”,为优化水利发展环境创造了条件。

  今年5月底,省水利厅将小(2)型水库、涝池及中型以下水闸工程、Ⅱ级以下堤防工程、所有新建及维修改造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5大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市州。

  同时,从集中、监督、高效到“阳光便民一条龙”,省水利厅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青海省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目前,通过窗口已办理水行政审批事项130余件,办理时限较承诺时限缩短了3-5个工作日。(罗连军 李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