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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来青执法检查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7-22 09:30    编辑: 蒋文彬         

  7月15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青海就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晓,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穆东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省政府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辛国斌,省政府副省长、秘书长高华等分别陪同检查。

  7月21日,骆惠宁主持召开青海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汇报会。检查组听取了省委、省政府工作情况汇报。郝鹏、穆东升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建民作汇报。

  向巴平措副委员长首先感谢青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配合。他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长期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本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向巴平措副委员长强调,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方针。青海是一个多民族省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希望青海继续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创新民族工作思路,积累民族工作经验,为青海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针对我省提出的意见建议,检查组表示将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反馈给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并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青海的更好更快发展尽一份力。

  在青期间,检查组先后赴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宁市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玉树、海西两州相关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玉树抗震救灾纪念馆、八一职业技术学校,青海湖生态保护区,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圣源集团等,与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群众进行深入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张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