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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出台 违者将被记录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4-12 09:52    编辑: 陈悦         

  4月10日,青海省旅游局会同多家单位在西宁启动全省“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理性购物、依法维权”宣传月活动。据悉从现在起,我省将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相关活动,使不诚信、不文明、过度维权的任性者不能为、不敢为。

  据悉,4月6日国家旅游局公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从《办法》公布之日起,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将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将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据悉,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

  青海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依法惩治游客不文明行为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增强全省旅游行业强化诚实守信意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要求,全面推进高原旅游名省建设,把青海打造成游客心中最亮丽的旅游目的地。宣传月活动期间,我省各级旅游部门还将加大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王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