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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我省首批劝返站4月1日起试运行 5月1日开始正式投用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5-03-17 09:09    编辑: 蒋文彬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将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我省首批针对货运超限超载的劝返站将于4月1日起试运行。这是3月16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治超宣传活动中获悉的。

  据了解,驶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国家七部委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4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16个劝返站将试运行,5月1日正式运行,劝返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这16个站点包括G6线马平西高速公路(8个):马场垣、民和、乐都、海湖、朝阳北、上吧浪、西钢、大水桥匝道;S11线平阿高速公路(3个):窑房、阿岱、牙什尕匝道;S11线宁大高速公路(2个):大通主线、黎明匝道;S2013线察德高速公路(1个):德都路匝道;G3011线察格、当大一级公路(2个):鱼水河、鱼卡匝道。

  平阿高速公路古城、阿岱老站收费站,宁大高速公路老营庄收费站入口将设置3个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对高速公路主线进入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按照高速公路LED电子显示板提示要求,应从就近的收费站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此外,严禁无牌无证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堵塞收费、劝返通道以及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等扰乱交通工作秩序的各种行为;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对进出站(场)的货运车辆开展安全检查,严禁为无牌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货运车辆装(配)载货物,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限制标准和核定载质量为车辆装(配)载货物,严禁为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蔡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