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在城镇化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今年,我省将抓好10个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修改及报批工作,继续抓好80个“美丽城镇”的风貌规划编制及审查工作;严格规划审查环节,落实规划编制单位责任,突出规划重点,明确城镇发展边界、绿地、基础设施安全等规划刚性内容。
同时,我省将制定《青海省城镇设计管理工作意见》,指导各地做好城镇设计工作,逐步做到城镇整体层面有设计,对重点区域和地段的建筑风格、色彩、材质、高度、体量等提出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青海省“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晰“三规合一”的组织体系和执行机制,严格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健全规划项目审批决策制度。(邢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