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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表彰首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单位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2-02 08:24    编辑: 王易         

  近日,省国税局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单位的决定》,刚察县国税局、大通县国税局、玛沁县国税局被命名为全省国税系统第一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据悉,全省各级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创新管理、强化监督、优化服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荣获“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是经全省县级国税局自主申报,各市州国税局遴选推荐,省国税局考核评估后,从12个候选单位中评选产生的。获得命名的国税局在依法履行职责,纳税服务优化,税收执法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国税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林玟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