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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我省试行食药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制度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1-17 09:34    编辑: 马燕燕         
  从2月1日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试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制度,凡是不遵循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都将纳入“黑名单”。这是记者近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的信息。

  此项制度将在全省试行两年。制度规定,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黑名单”将纳入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管理,与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链接,作为企业的登记变更、金融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公开项目申请、土地税务、进出口业务、各类评选等重点领域的重要管理依据。制度规定了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采取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拒不配合监督检查严重影响行政执法的等16种情况,凡存在其中之一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将纳入“黑名单”,期限一般为一年。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将记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信用档案,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并责令其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安全管理情况,如果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