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汇报,研究第十三届文化旅游节方案,审议《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科学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破旧立新、立改废并举,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或与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已过有效期限的,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不断增强政府规章、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会议强调,已连续举办了十二届的文化旅游节,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支持相关部门将文化旅游节进行全新改版升级,对于推动文化、旅游、广电影视、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等产业在扩大内需、带动消费、促进发展中的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要突出绿色、创新、融合、发展的主题,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运作、产业融合与业态创新、资源转化与品牌建设、提高水平与节俭适度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办好一届上水平、有特色、有活力的文化旅游节,使之成为我省又一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
会议强调,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文献信息资源,对于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传承好、弘扬好。会议原则同意《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草案)》,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