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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油品质量升级 车用柴油升级每吨加价370元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5-01-02 09:11    编辑: 马燕燕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我省油品质量升级步伐,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就我省推进车用柴油质量从第三阶段到第四阶段升级加价有关政策予以明确。

  ●时间安排: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省国Ⅳ标准车用柴油质量升级置换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加价标准:省内各价区车用柴油(标准品,下同)质量标准由国Ⅲ升级至国Ⅳ的,加价政策按照规定每吨加价370元。

  ●执行时间:由国Ⅲ升级至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自2015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

  通知中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相关部门以及油品经营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油品市场供应、监督检查、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我省油品质量升级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