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国开行青海分行】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工作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4-12-06 09:23    编辑: 李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行《2014年案件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廉政风险岗位监控工作的意见》和总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案件防控工作,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建立员工行为排查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分行基础管理和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制定下发了《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员工行为排查实施方案》。

  分行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由分行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排查遵循系统性、全面性、全员参与原则,采取与员工动态管理相结合,与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内容涉及思想道德、经济活动、异常不良行为、违章操作、违法违纪行为、其他可能导致案件发生或损害分行声誉与利益的行为等六个方面21项内容,确保排查活动覆盖到每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每项业务。

  为增强排查的实效性,国开行青海分行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员工行为排查方式。一是员工自查。全体员工对六个方面进行严格详细的自查,认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员工行为排查表》并经本人签字确认。二是走访相关客户。结合分行联合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开展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向客户送达《国开行员工廉洁从业调查表》、抽查项目相关资料等形式就分行员工在与客户开展业务期间执行总分行有关规章制度、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了解。三是纪检监察办公室核查。纪检监察办公室适时对员工行为排查工作进行多渠道、多方式督查核查。同时,通过内外部信访、群众举报等材料,采取走访客户、家访、暗访等形式对有问题的员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分行纪检监察办公室根据员工自查表和核查情况,建立《青海分行员工行为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员工行为排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排查问题故意隐瞒或失职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谢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