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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前三季度省财政减免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865万元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4-11-20 09:05    编辑: 马秀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在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4.6亿元的同时,实施各类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前三季度减免企业各类税费26.15亿元,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

  减免小微企业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截至9月底,全省减免企业各类税费26.15亿元,按照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对涉及我省的13项收费项目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负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共减免672万元。减免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等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小微企业收费21项,共减免865万元。

  14.6亿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今年,我省累计下达各类专项资金14.6亿元,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助推产业加速优化升级。省财政鼓励企业对现有的设施、生产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培育和发展新能源、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下达资金4.3亿元,支持“双百”工程、产业结构调整及振兴和企业技术创新。同时,大力支持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各地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蔬菜连锁配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及物流、会展、商贸等经营性服务业发展。

  社保补贴699万元稳定岗位2649个

  省财政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截至目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稳岗补贴资金699万元,扶持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小微企业153户,稳定岗位2649个,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的稳定发展,解决中小微企业后顾之忧。(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