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近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辖区内设有人工游泳场所的经营单位,开展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检测项目、实验室检测项目为内容的重点督查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9家各类人工游泳场所(目前我省尚无学校内游泳场所),均能按规定建立较为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其中,合格5家,合格率为56%。通过水质卫生监督抽检表明,游泳场所水质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细菌指标超标。下一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对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强化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卫生安全。(王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