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卫生计生委】我省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预约制度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4-09-22 17:44    编辑: 李滨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建立临床用血预约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医院临床用血管理。

  临床用血预约制度要求:一是各级血站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采供血工作,全力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二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预约及相关事宜均由医院输血科(血库)严格按照具体流程与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联系。三是血液信息预约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不得接受临床医生、护士、患者家属及医院其他科室的血液预约,各医院不得让患者家属直接到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取血或联系血源。四是家属互助献血必须由各医院输血科(血库)与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沟通协调,并填写《互助献血申请表》,到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的采血点互助献血。五是针对急诊用血情况,尤其在血液库存紧张时期的急诊用血及特殊血液制品,医院输血科(血库)必须及时向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通知说明,省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接到通知后,根据《关于在西宁及所属县医疗机构建立用血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血源的招募、采集、检验、制备、供应工作。六是各级医院临床医生、护士、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和动员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