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我省的2014年度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安置任务和民政部、总后勤部、武警部队下达我省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任务,9月5日省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度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安置计划的通知》(青民发〔2014〕159号),省民政厅、省军区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计划的通知》(青民发〔2014〕157号),全面启动我省2014年度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
为确保此次军休接收安置工作顺利有序完成,省民政厅先后两次组织军地有关部门及接收任务较重的部分市、区(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协调沟通医疗保障部门,将接收军休人员纳入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等医疗待遇,军地各部门积极配合,高效运作,为顺利完成移交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据悉,今年接收安置工作于9月9日开始, 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军队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各项工作。目前,西宁地区的移交安置任务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赴各地区进行移交安置。
(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