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近日省农牧厅印发《青海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今后我省将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加快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探索创新从培训到培育、从办班到育人、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培训的教育培训机制,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今年,我省将在海东市和大通、互助等14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针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以及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型农民重点培育、生产经营型农民系统培育和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农民培育三个层次的教育培训,对考核合格者进行统一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省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