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省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动员会

来源: 青海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4-08-05 08:21    编辑: 王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省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近日,省司法厅在西宁召开省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动员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传达了《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合伙、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步骤、标准及期限作了解释说明。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是律师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助推我省“三区”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积极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的客观要求和有力抓手;是着眼律师行业长远发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对于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律师行业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抓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入手,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把律师事务所建成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为“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要着力推进律师事务所制度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推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四是着力推进律师事务所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省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参加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