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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扎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工作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4-07-11 17:35    编辑: 马燕燕         

  截至上半年,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计抽检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6家,抽检各类食品187个批次。抽检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乳粉、糖果制品、膨化制品、肉及肉制品、辣椒制品、饮料、皮冻、果冻、水发食品等重点品种,抽检覆盖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等重点地区。

  为了使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结合青海实际,研究制定了《2014年上半年流通环节乳品等重点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抽检的主要地区、主要项目、主要环节、主要内容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和计划,切实扩大了抽检的覆盖面,避免出现同品种、同批次重复抽检,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抽检资金的合理利用。

  同时,为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督抽检在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重要作用,针对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食品消费特点,以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多、社会舆论关注、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适时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抽检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将《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检人,委托承检单位及时将检测结果寄送抽检样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并依照法定程序,函告不合格生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对在抽检中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通过食安办下发清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不合格食品标签标注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批次等内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场清查,防止不合格食品重新上市销售。

  (省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