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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化解产能过剩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公示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4-05-14 17:53    编辑: 李滨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现对青海省化解产能过剩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不符,请致电0971—613890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971—6303619(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71—6115759(省国土资源厅)、0971—8120569(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举报。

  附表:1.青海省电解铝项目清理情况表

        2.申报认定的在建违规钢铁项目情况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5日